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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决定继续对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2022-03-0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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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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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3-17     来源:嘉兴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网

  2006年3月3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告,宣布结束对从中国进口的合成及人造纤维纱线和织物(税号为3005、5204-5212、5307-5311、5401、5402、5404、5407、5408、5501、5506、5508-5516、5803、5911)和全部服装、家纺产品(税号为61、62、63章全部产品)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并决定自2004年10月19日(服装、家纺产品为2004年10月18日)起的五年时间内,继续对这些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该公告自2006年3月4日起生效。

  以上产品的反倾销税率如下:

  1.对税号为5204-5212(棉纱、棉布)和5307-5311的产品(麻纱、布)征收331%的反倾销税。

  2. 对税号为5401、5402、5404、5407、5408、5501、5506、5508-5516的产品(化纤纱、布)征收501%的反倾销税。

  3. 对税号为3005(医疗用绷带等纺织品)、5803(纱罗)、5911(技术用纺织品)的产品征收54%的反倾销税。

  4. 对61、62章全部产品(针织、梭织服装及附件)征收533%的反倾销税。

  5.对63章全部产品(家用纺织品等)征收379%的反倾销税。

  设限背景:

  ◆ 合成及人造纤维纱线和织物

  1.1994年10月18日,墨西哥决定对税号为3005,5204-5212,5307-5311,5401,5402,5404,5407,5408,5501,5506,5508-5516,5803-5911从中国进口的合成及人造纤维纱线和织物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2.2004年2月4日,墨西哥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告,决定如在中国进口合成及人造纤维纱线和织物反倾销有效期结束前25日内无人表示异议,将取消其反倾销税。

  3. 2004年9月9日、10日、13日及14日,墨西哥全国纺织业协会、西部纺织协会、墨西哥中部纺织业协会、Nyltek,S.A. de C.V.公司、Filamentos Elastoméricos de México, S. de R.L. de C.V.公司(其前身为Filamentos Elastoméricos de México,S.A. de C.V.公司)、Teijin Akra, S.A. de C.V.公司、Nylon de México, S.A. de C.V.公司、Arteva Specialties, S. de R.L. de C.V.公司和Grupo Celanese, S.A. de C.V.公司向墨经济部提出申请,对从中国进口合成及人造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并建议调查期为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

  4.2006年3月3日,墨西哥经济部宣布结束对从中国进口合成及人造纤维纱线和织物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决定自2004年10月19日起五年内对税号为3005,5204-5212,5307-5311,5401,5402,5404,5407,5408,5501,5506,5508-5516,5803和5911的产品维持现行反倾销税(其中税号为5307.20.01,5308.10.01,5308.90.99,5308.90.02,5311.00.99,5911.90.99,5501.20.01,5501.20.03,5501.20.99,5404.10.01,5404.10.02和5404.10.99等在2004年10月19日已取消反倾销税的商品除外)。

  ◆ 服装、家纺产品

  1. 1994年10月18日,墨西哥经济部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告,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税号为6101-6117,6201-6217,6301-6310的纺织品征收反倾销税。(Ho Sing Clothing Co., LTD公司进口的税号为6204.43.01的产品、Woolworth Overseas Trading Corporation公司进口的税号为6110.30.01,6203.23.01,6203.33.01,6204.43.01,6204.62.01,6209.20.01,6209.30.01的产品、含麻45%含棉45%税号为6110.90.99的男式套头衫、税号为6213.10.01的丝质手帕和Edison Brothers Stores, Inc公司进口的税号为6110.20,6110.30,6110.90,6201.12,6201.13,6201.19,6203.11,6203.21,6203.31,6203.39,6203.41,6203.43,6205.20,6205.30,6205.90和6210.40的产品除外),期限为五年。

  2.2000年12月15日,墨西哥经济部结束对从中国进口纺织品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决定自1999年10月18日起五年内继续维持对税号为6101-6117,6201-6217和6301-6310产品的现行反倾销税。

  3. 2004年2月4日,墨西哥在《官方日报》上发表公告,决定如在中国进口纺织品反倾销有效期结束前25日内无人表示异议,将取消其反倾销税。

  4. 2004年9月9日、10日及13日,墨西哥全国服装业商会、全国纺织业协会和Grupo Celanese, S.A. de C.V.公司向墨经济部提出申请,对从中国进口纺织品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并建议审查期为2003年1月至12月。

  5. 2006年3月3日,墨西哥经济部宣布结束对从中国进口纺织品的反倾销行政复审,自2004年10月18日起五年内对税号为6101-6117,6201-6217,6301-6310的产品维持现行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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