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由于土耳其领事认证的政策调整,从二○○五年九月十五日起土耳其驻香港领事馆不再办理大陆企业的涉外商业单证认证。凡涉外商业单证需要办理土耳其领事认证,可选择以下两种办理渠道。
1、土耳其驻北京大使馆;
2、土耳其驻上海领事馆。
土耳其驻北京大使馆的认证要求是:需认证的单证,必须提供一式两份。其全程办理时间3周左右。
经土耳其驻上海领事馆全程办理时间约2周,其认证要求如下:
1、每次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经贸促会出具的国际商事证明书(可反复使用)。
2、需认证的商业单证上必须注明:企业中英文名称、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和E-MAIL。
3、涉及货物出口的单证,必须附生产厂家产品目录正本。
4、报关单、商业发票需两单证一起认证。
5、涉及船运、提单、舱单更改的证明文件,需与商业发票一起认证,并提供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报关单复印件。
6、代替出口报关单的出口声明不予认证。
特此通知,并请相互转告。
温州市贸促会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