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武律师
发布日期:2022-03-0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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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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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长:国际法与国际经济法、公司法、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反倾销与WTO法律、企业重组与并购、房地产、金融与融资等法律事务和国内外重大诉讼与仲裁.

  教育背景:  1983年在北京外国语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

  1986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国际司法硕士学位

  1988年考取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研究生

  1996年获得法国巴黎第一大学国际司法博士学位

  业绩简述:

  为中国国内外企业在国内外的资产和股权收购和重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国联想集团、中国青岛啤酒、东方国际集团、德力西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航技公司、大唐电信、双鹤药业、Ameco、松下、丸红、雅马哈、雷诺汽车、中国海外工程等国内外公司在中国与欧洲的投资项目和某些诉讼与仲裁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在北京仲裁委多起仲裁案件中担任仲裁员。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陈洪武律师1990年到法国学习之前曾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际司法、国际公法、国际贸易法和国际经济法,曾撰写多部著作和文章,陈洪武律师自1994年至2001年任职于巴黎富而德(Freshfields)律师事务所,与国际著名律师Christian SALBAING和 Jan PAULSSON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国际法律工作经验。在此期间,曾参与许多重大国际投资项目、国际诉讼与仲裁案件。

  陈洪武近期参与的项目和案件主要包括:

  Ø         国际商事与投资法律事务(国际融资、国际投资、跨国并购、合资合作项目谈判、合同起草)

  Ø         公司法律事务(企业改制、企业重组并购、公司权债务清收)

  Ø         国际贸易法律事务(国际贸易法律咨询、反倾销及WTO法律服务)

  Ø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股票境内外发行上市、上市公司重组并购、企业         融资方案法律设计)

  Ø         房地产法律服务(土地征收出让、房地产项目招投标、拆迁与规划)

  Ø         诉讼与仲裁(作为仲裁员或代理人参与多起国内外重大诉讼案件)

  陈律师可用中文、法文和英文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并担任国内外仲裁员工作,熟悉中国法律、法国法律、欧洲共同体法律、国际法和国际惯例。

  陈律师于1983年在北京外国语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86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国际司法硕士学位1988年考取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博士研究生1996年获得法国巴黎第一大学国际司法博士学位。陈洪武1988年考取中国律师资格,1999年考取法国律师资格和欧洲共同体律师资格。陈律师2001年起被聘为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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