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诈骗的调解
发布日期:2022-03-03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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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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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诈骗的调解

  申请人:埃及某公司

  被申请人:诸暨某进出口公司

  案情

  位于埃及开罗的申请人于2010年通过瑞安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向瑞安某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购买设备,付款方式为电汇,首期向贸易公司付款30%,出货前再付70%,申请人付清首期货款后于出货前用电子邮件联系贸易公司商讨付清70%余款时,申请人收到一个和贸易公司极其相似的邮箱地址发来的邮件,在这个邮件中发信人说余款打入中国银行诸暨支行,受益人名称变更为被申请人。由于电子邮件地址极其相似,埃及公司以为就是贸易公司发来的电子邮件,随即按照变更后的银行账号和受益人信息汇了款。当贸易公司告诉申请人汇款没有收到时,申请人才发现汇错了,随即联系他的银行,银行告诉他由于该笔款项已经进入了被申请人的账户,要追回来就要被申请人答应退款才行。申请人通过中国的朋友找过被申请人几次,刚开始被申请人答应退款,最后干脆否认他们曾经发过这个邮件,并且说他们从来没有收到过这笔20多万元的款项。

  调解过程

  2011年1月20日调解中心直接联系到了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明确答复那个邮件不是他们公司发出的,他们公司的账户上从来未收到过该笔款项。调解中心把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被申请人收到该笔款项的证据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了被申请人同时释明现在仅仅是调解此事,如果申请人报警就涉嫌诈骗犯罪,因为这么大金额,又是以欺诈的手段骗得款项实属诈骗犯罪无疑,到时候既要退款又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诈骗邮件不是被申请人所发,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也要承担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责任。此时,被申请人态度有所软化,同时,温州贸促会领导重要指示发函请求诸暨市外经贸局领导协助处理此事,浙江调解中心也愿意提供帮助,在各方压力下,被申请人答应有事好商量。

  调解结果

  被申请人退还了涉案20多万元。

  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网络诈骗案,我市企业深受其害,本案中虽然被骗对象是我市企业国外客户,但我市企业处境尴尬,自己和国外客户的电子邮件交流信息怎么会被骗子跟踪,在最关键的支付尾款的时候骗子冒充我市企业给客户发邮件进行重要指示,说话的口吻、人物的称谓和落款的人名和我市企业日常交流一模一样,尤其是所用邮箱只有一个字母的区别,和旁边的字母组合在一起一般人真是无法区分,更有甚者,有些案件中骗子竟然使用和我市企业一模一样的邮箱地址,这种类型的诈骗案件在2015年达到高峰,当年有超过10家企业向调解中心反映过,在该案中,国外买家以为自己付款成功坐等我市企业交单或者发货,我市企业等不来货款拒绝交单或发货,影响合同的正确履行不说,给交易双方造成的误解深深地伤害了来之不易的合作关系,有些国外客户怪罪我市企业为何自己的邮箱会被骗子利用,要么邮箱不安全,要么和骗子合伙欺骗,我市企业真是有苦难言,多数情况下就会终结合作关系,骗子在国内的还好说,有些案件骗子在境外,更不好解决了。该类型的案件重点在于预防,出现该类案件时,更多的不是调解而是析理说法和施加压力让其知难而退,有些骗子我行我素不理睬调解,那么当事人只有启动报警等刑事案件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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