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成套设备质量纠纷的调解
发布日期:2022-03-03 09:02
浏览次数:
来源:市贸促会
字体:[ ]

进口成套设备质量纠纷的调解

  申请人:我市某印刷公司

  被申请人:瑞典某成套设备供应商

  案情

  争议双方于2008年1月16日签署合同,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采购一整套价值695.6万欧元的高速卷筒纸多色胶印轮转机,装运港为欧洲主要港口,卸货港为温州港,合同金额10%的定金电汇,90%通过信用证支付,其中,合同金额10%的货款将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在申请人银行收到由双方代表签署的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及其它与信用证内容相一致的单据,并在申请人收到由被申请人银行开具的以申请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质量保函后,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质量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有效期至保修期满后30天,被申请人保证产品为高质量的、全新的、完全符合合同技术指标,提供24个月保修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若由于非被申请人原因导致合同货物无法安装,则保修期最长不应超过货到最终用户后的第36个月。同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为了适应合同履行的新情况,2012年9月10日双方当事人签署了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一、关于交货期,被申请人(含代理商,下同)承诺原合同项下标的货物装船时间不迟于2012年10月12日,到达温州港时间不迟于2012年11月27日,上述交货期为最终时间,如果被申请人逾期上述任一时间节点,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申请人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不能享受免减税优惠政策);二、辅助设备的变更,……上述设备或部件变更后,被申请人确认须减收合同价款计5.8万欧元,申请人同意被申请人以增加配件的形式予以冲抵。自原合同项下标的货物运抵申请人工厂后一年内,由被申请人负责将增加的配件送到申请人工厂,增加配件的清单由双方按实际需要协商确定。

  设备如约运抵温州,经过一年多的安装和调试依然存在如下问题:

  1、设备存在24处调试不成功、功能缺失、故障无法排除等问题导致设备至今不能正常投入使用;

  2、2012年9月10日由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上价值5.8万欧元的配件被申请人有意回避,迟迟不确定配件清单并发货;

  3、申请人要求18个月的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被申请人要求从2015年4月3日开始计算;

  4、原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因为被申请人安装调试延误了近1年半时间,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延至新的保修期满后30天,被申请人不同意。

  出于尽快解决问题,实现设备早日正常运行的良好初衷,申请人向市商务局提出处置申请,市商务局告诉申请人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申请人于2015年7月7日向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

  调解过程

  2015年7月8日调解中心给被申请人发去了调解征询函,7月13日收到被申请人的回复说正在度暑假,20日回到办公室拿出解决方案。至24日被申请人没有回复,调解中心发电子邮件催促,被申请人当天回复说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没有解决,具体还需要再核对;配件会在双方约定好的日程表第31周发货;保修期也可以从安装调试完成双方签署确认书后开始计算18个月。调解中心及时转达给申请人,申请人对对方的态度大转变很满意,并让调解中心帮助说明要求被申请人开立新的履约保函,截止到保修期满后三十天,调解中心随即将申请人的意思转达给了被申请人。被申请人8月1日发来邮件,让申请人选择5.8万欧元的配件和丢失配件的发货日期,剩余工作的计划实施时间将在8月5日前确定,需要这个时间来收集所有需要的信息。另外,他们现在正在准备验收文件,关于验收在7月24日的邮件中提到过,会提交一个草案,里面会有一个延期保修的描述。调解中心随即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申请人,并把邮件内容翻译成中文连同附件转发给了申请人。接着,被申请人于8月6日发来执行剩余工作的计划日期,调解中心收到后于当日翻译并转发给了申请人。8月7日把申请人选择好的价值5.8万欧元的配件列表和缺少的配件信息发给了被申请人。

  如此往复几十次的电子邮件,调解中心在双方之间架起了友好沟通的桥梁,事情看起来进展的非常顺利,一切都往好的方向转变,申请人很满意调解中心的工作,但是潜在的问题暂时还没有凸显出来,让申请人和调解中心感到奇怪的是,其他问题都已经达成或者即将达成协议,唯独关于申请人主张的履约保函延期问题被申请人迟迟不予回应,在至少七八次邮件中都有提及,被申请人就是避而不谈,后来证明问题就出在这里,当被调解中心追问的实在无法回避之时,被申请人说这个问题不能同意,因为是董事会全体董事的共同意思,他们作为一家享有国际声誉的大企业,不愿意以一纸保函担保自己的信誉,自己企业的信誉就足以担保,他们以前从来没有为任何一家国外客户出具过银行保函,他们认为出具银行保函是对他们声誉的侮辱。但是申请人的谈判人员也表示,要求对方出具银行保函和延期履约保函是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要求的,自己无权变更董事会这项决议。双方在这点上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调解工作马上变得异常艰难,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依然在这点上达不成协议,好在在其他问题的细节上依然有进展,虽然进展没有预期那么快速,相对比之前双方之间的对峙,申请人已经相当满意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已经到了2015年的冬天,难道调解僵局的打破犹如这冬天的坚冰这么难破吗?调解中心不甘心,在做好已经达成基本一致意见的工作外,在履约保函这个难啃的骨头上动员被申请人来温州面谈,被申请人董事会终在于2015年11月12日派代表抵达温州参加调解,在经历了从调解中心办公场所调解,转到申请人办公楼调解,调解员和当事双方代表历经两个晚上三个白天的不懈努力,终于在一些关键问题上取得突破,在缺少的配件、备用配件的选择及交付时间、保修期限、最终验收协议、试生产、税款、违约责任及履约保函上达成了一致,当所有人都满脸疲惫眼里全是血丝地握手庆祝时,才发现温州的冬天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寒冷,坚冰已经融化,春天马上就要到来了。

  调解结果

  从2016年1月开始,被申请人开始派工程师来温州现场调试、试生产,中间出现过几次失败,但是没有停顿,期间调解中心依然在继续跟进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为双方沟通继续做好工作,最终,设备于2017年3月调试完毕,并进入商业化正常生产。

  评析

  该案是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受理的最大标的额的案件,调解经历了三个年头获得成功,给双方当事人发的邮件超过两百封,难度大、细节多,焦点难点多,调解中心运用线上调解、线下调解、背对背、面对面等调解手法,付出了极大的耐心与精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妥协,使一座大型的成套设备投入运营,我们感到了空前的成就感与自豪感。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