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关于调解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
发布日期:2022-03-03 09:01
浏览次数:
来源:市贸促会
字体:[ ]


  我国签署《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

  2019年8月7日,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在新加坡出席《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简称《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署仪式,并代表中国签署公约。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联合国负责法律事务的助理秘书长史蒂芬·马蒂亚斯出席签署仪式并致辞。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发来祝贺视频。67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团参加了签署仪式,包括中国、美国、韩国、印度、新加坡、哈萨克斯坦、伊朗、马来西亚、以色列等在内的46个国家签署了公约。

  《新加坡调解公约》在诉讼、仲裁之外,进一步健全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调解制度,强化了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国际法治规则,凸显了多边主义的价值。公约将促进调解制度发展,促进商事主体解决纠纷,保持良好关系,从而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新加坡调解公约》是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历时四年研究拟订的,并经联合国大会会议于2018年12月审议通过,公约旨在解决国际商事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的跨境执行问题。在通过公约的决议中,联合国大会表示,调解在友好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上具有独特价值,公约将补充现行国际调解法律框架,有助于发展和谐的国际经济关系。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是全国最具系统性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中国贸促会温州调解中心于2003年经中国贸促会和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迄今,已经调解了161起国际商事纠纷案件,涉案金额2亿元以上,为我市外贸出口企业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